2)第二十章 君临神雪城_逍遥游之问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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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搂住他的脖子,小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开始抽泣。

  林朝胥松了一口气,转身微笑道:“义弟!”

  李无欢摸着孔雀的头,道:“大哥!”

  一切尽在不眼中,男人的友谊不使用语言堆砌的。

  李无欢一到神雪城便让韩褚二人先去雪公侯府,自己马上赶往林府,要找林府再简单不过了,因为整个千雪王朝的人都知道。

  李无欢拿出林朝胥交给他的玉牌,林府上的仆人便马上领他到了这个采湫院,院内曲溪明镜清澈,旁有茂林修竹,小径幽深布满情态,花费了不少的心思。林府能在京城有如此布置,当真是睡在钱堆里的家族。

  “师父,你迟到了哦,孔雀要罚你!”

  孔雀抬起头嘟着小嘴说道,脸上虽然还挂满泪珠,却绽放出璀璨的神采。

  李无欢习惯宠溺性的捏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要怎么罚师父啊?”

  孔雀小脑袋一歪,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又把头钻到李无欢怀里,撒娇开来。

  林朝胥在一旁感慨不止,真是一物降一物啊,这个绝顶聪慧的孩子对什么都很冷漠,或者说可以是不屑或鄙视,在她身上有一种天生的高贵和优越感,如果她是一个男孩子,他相信孔雀绝对有王者的巨大潜质。

  也许在她眼里,整个世界相比较于李无欢来说也是微不足道的吧。

  本来以为魏水烟、千雪寒意和兰风雅这几个千雪心一袋佼佼者的天资已经是骇人,但在她面前,似乎还要逊色不少啊。

  这是从外面走进一个下人,向林朝胥恭声道:“二爷,刚才外面有一位姓杜的姑娘说有一封信要交给李公子,说完她就走了。”

  林朝胥接过信递给李无欢,奇怪道:“在神雪城你有熟悉的人吗?”

  李无欢摇摇头,打开信一看原来是杜梦痕那个小丫头要自己去一趟叫兰枫溪的地方。

  “大哥,是一个刚认识的人。神雪城有一个叫‘兰枫溪’的地方吗?”

  林朝胥一脸原来如此的坏笑,道:“是‘刚认识的人’啊!有啊,在东城秋水剑派附近,是千雪十景之一,那可是少男少女谈情说爱得好地方啊。放心,我不会跟解语打小报告的。”

  还真是讲义气的大哥啊。

  李无欢哭笑不得道:“信上要我单独赴约。”

  孔雀小声道:“我也要去!”

  林朝胥在一旁玩笑道:“你一丫头片子去干什么,做油灯啊!”

  孔雀恳求的望着自己的师父,却见李无欢摇了摇头,一张小脸顿时就垮了下来,转头狠狠瞪了林朝胥一眼。

  林朝虚心里大叫不妙,知道今天晚上最好是不要睡觉了。

  李无欢漫步在千雪都城的青石板路上,闲适而悠然。

  神雪城不同于天岚的水晶城,在水晶城那里因为其为大陆第一经济重地和处于第一王朝天子脚下的傲气傲骨使得外地人的一切在他们眼里都是不合拍的,经济意识似乎是水晶城人于生俱来的,骨子里充满了强烈的竞争思想,平日里“井水不犯河水”,却也很好的发扬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其中最好的代表莫过于逍遥帝李逸雪了。

  神雪城以大气闻名于世,这似乎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地方,也许那衣着朴素,神态安详、满不起眼的遛鸟老头就是千雪王朝的贵族侯爷。

  三百年的政治积累使得千雪城平民中也轻轻流淌出一种高贵的气质。神雪城没有明月圣月城的那种森严气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三百年的变迁,许多贵族渐渐流入民间],增加了平民文化的贵族气和书卷气。

  神雪城的可人之处,不是巍峨富丽的城阙宫殿,而是不经意肩流露出的雅趣,卫城外的一些废宇荒庙仍然吸引不少的人前往。

  这一切使得神雪城与天岚“天府”蜀州和清水国“天堂”折花城并称为大陆最适合居住的地方。

  神雪城,我来了,

  总有一天,你会匍匐在我的脚下!

  年轻的王者在这里留下一串光辉的足迹,供世人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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