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64章 文丽_四合院:从认一大妈当干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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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的知识了。我只一点,你想想,食肉动物都吃肉,它专吃骨头,是不是就不会跟其它动物竞争了?”

  “至于为什么它能吃骨头,那是因为它拥有比其它动物更强的胃酸,能够融化分解骨头——骨头并不是没有营养,里面含有大量的钙和部分维生素,而且你们别忘了,骨头是含有骨髓的,骨髓可是含有大量的脂肪的。”

  两人见他得头头是道,不由信了七八分。

  娄晓娥喂了他一块豆腐,问道:“我给你豆腐吃,你可不许骗我们啊。”

  云丽翻了个白眼,这话的,她不想想歪都做不到,但也想知道最终的答案就没有什么。

  刘平笑道:“我当然不会骗你,我的都是真的,不信你们可以去查资料。”

  “另外,我胡兀鹫,还牵扯到希腊的一个文学家。”

  文丽诧异的“啊”了一声,没想到他会有这样的转折,而起文学她则是更加关心了:“你快,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一只鸟就和希腊的文学家扯到一起了?”

  刘平道:“我的那名希腊文学家叫埃斯库罗斯,他是古希腊悲剧诗人,与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一起被称为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悲剧作家,有悲剧之父的美誉,代表作佣被缚的普罗米修斯》、《阿伽门农》、《善好者》,同时一生中一共赢得了13次雅典诗人比赛的最佳奖。”

  文丽喜欢文学,主要是苏联文学,对希腊文学了解不多,但听介绍就能感觉埃斯库罗斯的不凡,不由更加好奇他是怎么和那种只吃骨头的鸟联系在一起的了。

  娄晓娥则听得一头雾水,不由催促道:“你别介绍个没完了,反正我们都不熟悉,只要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就行,你还是他和那个胡什么兀鹫怎么扯在一起的吧。”

  刘平笑道:“别急,我马上就到了。”

  “他们之所以扯在一起,是因为胡兀鹫的一个生活习性——它不是专吃骨头吗?但你们应该知道,这个胡兀鹫是一种鸟,它不像人和其它哺乳动物,没有牙齿,当然有牙齿也很难咬开大的骨头,所以它的吃法只有硬吞。”

  “硬吞的话,的还好,大的怎么办?像是那些野牛的,大腿骨比我胳膊粗、也比我胳膊长,偏偏只有这些部位骨头含有最多的骨髓,它难道不吃?”

  “不吃就意味着要放弃掉营养最丰富的部位。”

  “它们本来就靠吃骨头为生,营养最丰富的大骨头肯定不能放弃,所以它们进化学习了一个技能,那就是叼起骨头飞到高处,然后再丢下,让骨头在石头上摔断开。”

  “大骨头摔成骨头它们自然就能吃了。”

  “也不知道怎么这寸,埃斯库罗斯出门的时候,正巧碰到一只胡兀鹫往下丢抓到的乌龟,结果乌龟落到他头,就把他给砸死了。”

  娄晓娥愣了一下,道:“这也太倒霉了……”

  文丽则一边思索着这件事的荒诞,一边含笑看了刘平一眼,然后压下心里随之而起的悸动,努力保持着平稳的给他夹了一块从骨头煮到汤里的肉,道:“讲得不错,这块肉就奖励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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