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一章_男妻by码字姬si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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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第二日早上严云璋醒了,看见林焕睡得正熟便轻手轻脚的下地出门去,打探这里离临安城还有多远。

  “再往前二十多里就是了。”

  “多谢老丈。”

  既然离临安不远,严云璋便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吹响了暗哨,半个时辰后果然有信雁飞过来。他简明的用炭笔写了个纸条,不久便收到了回信。

  皇帝的意思是既然他无事,就不妨先在暗处行动,等他们进城后再配合他们行动。

  二十里路快马加鞭不过半天时间,而皇帝他们得两日后才能赶到,还要趁那帮人放松了警惕混进城去,严云璋便不急着赶路了,慢慢悠悠的下山去。

  回去的时候发现林焕正到处找他:“你去哪儿了?”

  “我去山上转转,忘了回来的路就耽误了一会儿。”

  “以后不许乱跑。”林焕生怕他再丢了似的拉着他回了家,“吃早饭吧。我刚刚问了村子里的人,有一个老大夫擅长行针,对于头疾很有研究。你没了从前的记忆多少是有些不便的,还是试试才好。”

  严云璋忽然发现了什么不对劲:“你的发簪呢?”

  “什么发簪?”林焕别过脸去假装不知道。

  “你最喜欢的那支紫檀木簪子,我记得你昨日还带着。”

  “兴许是掉哪儿了吧。”林焕不自在的撩了撩耳旁的碎发,催促他快吃早饭,马上就要凉了。

  恢复记忆后严云璋就想起来了,那支簪子是小时候他亲手给林焕雕的。当时家里的木匠在修缮凉亭,恰好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紫檀木料,他便讨来用小刀细细雕琢了半年,最后终于做成了一个造型简单的凤羽纹样的发簪。

  只是他忘了当时林焕还是个孩子,头发又细又软根本簪不住这样粗的发簪,便答应替林焕保管,等有朝一日他青丝如瀑的时候再亲手帮他簪起来。

  自从他回来得到那支簪子后,林焕几乎日日都带着,这次外出也不例外。

  林焕是绝不可能弄丢的。

  看到眼前的饭食,严云璋忽然明白了什么。

  他和林焕滚落山崖时仓促无比,自己都身无分文,他又如何弄来这些东西的呢?

  “你是不是,把发簪拿去换钱了?”

  林焕低着头任由发丝挡着自己的脸:“老大夫家的女儿心善,说会让她爹免费给你看病,还愿意给咱们送饭,因为觉得我的发簪好看,我便赠给她了。”

  严云璋信了一半,也没有心思再吃饭,拉着林焕去了老大夫家。

  老大夫的女儿是个喜欢看才子佳人话本的,因为在村子里算是容貌出挑的家里也能让她吃饱穿暖还识几个字,便以为自己就是书本里的佳人。如今遇见了落难又文弱清秀的林焕便把他当成了书生,对其略施援手,却又要他报恩,给自己一样信物。

  林焕此时身无分文,便把簪子押给她,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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